✍平台登记
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31日
登记入口:点此进入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
登记流程: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点击“转学”版块→选择“初中转学登记”→填写学生信息→点击保存(点击保存即保存成功)
✍到校提交手续
1.直属初中:2023年2月2日至3日,家长持房本、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到片内学校审核。
2.乡镇初中:2023年2月2日至3日,家长持房本、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到乡镇中心学校审核。
✍转学结果查询
2023年2月10日,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点击“转学”板块→点击转学结果查询→按学段选择“初中”,查看转学结果。
✍相关政策说明
1.直属初中无空余学位的年级寒假不接收转学学生:
实验中学八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燕山中学八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上述直属初中相关年级学生如需转学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二中学或翠屏湖中学就读。
2.直属初中有空余学位的年级按照《城区直属初中录取顺序》规定的录取顺序接收;如超出此年级接收能力的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初中安排到第二中学或翠屏湖中学)。
排序原则:
①先有房,后无房;先父母,后四老;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先人户一致,后人户分离。
②同一类学生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入住许可证或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
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城区直属学校区片内有户籍无自有住房;
说明:
①其他情况均排在第九类之后。
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均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3.第四中学实行“初中三年一学位”的招生政策,不接收有学校片区内户籍,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无自有住房的学生转入。
4.乡镇初中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5.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手续办理入学,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发现家长提供虚假手续,区教育局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转入学生及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转学工作,区教育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