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要求,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进行相应调整,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14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22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21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五)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一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科目。
面试内容、方式与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进入抽题室,按照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随机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考生只随机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生将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交考官核验,核验无误后,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8.离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上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后,考官归还考生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给予《放行条》,考生凭《放行条》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