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全市统一工作要求,经开区同一学区内学校不予办理转学;本市非经开区及外省市就读学生优先办理转学。由于经开区各学区均存在学位不足的情况,转学学生将根据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安排就读学校。
1、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具备:
①学生户籍随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②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新居住地(购房或承租家庭公租房,凭学生监护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家庭公租房合同)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实际居住地不一致)。
2、义务教育阶段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参照本市户籍学生转学相关条件并通过“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同时提交按本市户籍对待相关证明材料。
3、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学生户籍由外省市迁入本市,可转入其户籍区相对应的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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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