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牛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最新
一、适用对象
在金牛区居住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且在“5+2”区域就业,其随迁子女申请在金牛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指南。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二、申请条件
1、积分申请(适用于大成都以外户籍申请人)
申请人应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到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设立的积分窗口申报积分,具体材料可向区政务中心咨询。需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即: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是指拥有金牛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金牛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2、未办理积分申请(适用于所有申请人)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我区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①自购房者:提供我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②居住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自购房者:提供我区范围内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我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我区范围内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我区范围内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需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超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需提供原籍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读证明或缓学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由金牛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推荐阅读:温馨提示
1、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2、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3、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区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4、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