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扣减分
申请人或其配偶有下列情形的,均实行扣减分: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扣100分。
(二)受过劳动教养处罚的,扣50分。
(三)参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扣100分。
(四)近五年内受过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每次扣20分。
(五)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除限制人身自由)的,每次扣2分。
(六)吸食毒品首次被公安机关查获的扣20分,第二次被查获的扣40分,第三次被查获的扣60分,查获四次(含)以上的扣100分。
(七)本年度在本区因违反城市管理规定、非法经营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每起扣10分。
(八)本年度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每起扣2分。
(九)进入法院失信人员名单的,扣50分。
相关说明
以上所指本年度指: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近三年指: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近五年指:2018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延伸:
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积分项目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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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