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缴费时间:
1月13日至1月18日24时止
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招考院〔2019〕4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请考生在2023年1月18日24时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三、科目名称及代码调整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2.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五)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其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分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初中朝鲜语文”学科,科目三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六)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音、体、美专业科目。对于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