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2023年寒假中学生转学通知
根据沪教委规【2017】3号文件及沪府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2023年寒假中学生(初中、高中)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转学的对象
1.本市户籍学生小升初后户籍随全家迁入本区。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3.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初中),且学生本人持有投靠类《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三年。
4.外省市按政策户口迁入本区的高中学生。
5.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至2022年12月31日)或父母一方持有一定期限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三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和一定期限《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的外省市学籍的初中学生。
6.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外省市学籍的高中学生。
二、下列情况者,不予办理转学
1.已在本区就读的初中学生、已在本市就读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和已在本市就读的高中学生。
2.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的学生。
3.升入中预年级时户口或学籍(小学)已在本区,并选择在外区就读的初中学生。
4.曾在本市参加中考,选择在外省就读的高中学生。
5.户口单独迁至本区的中学生。
三、转学安排去向
1.初中学段转学学生一般根据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入公办学校。
2.符合转学条件的外省市高中生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有空余学额的高中学校。
四、办理转学程序
1. 办理转学时间:
2023年1月13日(周五)、14日(周六),上午9:00-11:00
2023年2月9日(周四)、10日(周五)、上午9:00-11:00
2. 办理转学地址:
虹口区教育考试中心(大连西路203号)咨询电话:63061216
注:请根据户籍、学籍情况,携带附件中相应的材料。
3.现场办理完结后请于2023年2月15日前携带转学介绍信、学生成绩手册、学籍档案材料(学籍卡、预防接种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限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一人办理,并请出示健康码。
注:防疫手势根据上海市防疫要求及时调整,请关注相关通知。
附:初中转学材料清单
学生户籍 证明材料 | 本市 | 非本市 |
①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表 | 本市范围内转学由原学籍学校提供 | |
②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材料(全国学籍号等信息) | 跨省转学由学籍所在省市学校提供 | |
③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 √ | √ |
④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 √ | √ |
⑤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近期6个月的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学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证登记凭证》+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 × | ⑤、⑥、⑦三选一 √ |
⑥父母一方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3年)+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学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证登记凭证》+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 ||
⑦学生本人投靠类《上海市居住证》+父母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 × | |
⑧亲子关系证明(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 × | √ |
*因学生情况不相同,材料以现场审核要求为准。
附:高中转学材料清单
学生户籍 证明材料 | 本市 | 非本市 |
①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表 | 本市范围内转学由原学籍学校提供 | |
②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材料(全国学籍号等信息) | 跨省转学由学籍所在省市学校提供 | |
③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 √ | √ |
④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 × | √ |
⑤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包括积分通知单)+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 × | √ |
⑥学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复印件) | × | √ |
⑦亲子关系证明(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 × | √ |
⑧外省市高中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 × | √ |
⑨外省市中考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 | × | √ |
⑩外省市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 × | √ |
*户籍本市、学籍非本市高中转学另需提供8-10项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须至2023年1月13日仍有效
*因学生情况不相同,材料以现场审核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