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职学校收费吗?(附收费标准)
对所有在武汉市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
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档次 | 生均使用面积 | 房间设备设施 | 收费标准(未安装空调) (元/生·学年) | 文件依据 |
住宿费 | 一 | 5.1M2以上(四人间、含室内卫生间面积) | 床、书桌、微机桌、椅子、衣柜、书架、电源插座、电话、电扇、鞋柜。房间内配备有卫生(盥洗)间。宿舍楼公共设施有卫生间、盥洗间、阅览室,有专人管理,负责安全、卫生,为学生送信送报及其他服务工作。 | 1200 | 鄂价费〔2017〕1号 |
二 | 4.1M2-5M2 | 床、桌椅、物品柜、书架、电源插座、电话。宿舍楼公共设施及管理内容同上。 | 1000 | ||
三 | 3.1M2-4M2 | 床、桌椅、物品柜或架、书架、电源插座、电话。宿舍楼公共设施及管理内容同上。 | 800 | ||
四 | 3M2以下 | 床、桌椅、行李箱阁楼。宿舍楼公共设施及管理内容同上。 | 500 |
注:
1. 住宿条件如达到相应生均使用面积(不含公共面积)和房间设备设施要求的,学校可自行分档收费;没有达到相应条件的,继续按照每生每学年400元标准收费。
2. 生均使用面积以房间内面积计算,相应标准含用水3吨/月·生、用电8度/月·生。
3. 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在此标准基础上,可加收住宿费,每生每学年增加的住宿费标准为:4人间120元;5-6人间80元;7-8人间60元。对增装空调的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不超过27㎡(含)的,空调制冷量不得小于1.5匹;27㎡以上的, 空调制冷量不得小于2匹。
说明:
1、对所有在我市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
2、服务性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设立的范围,必须是为方便在校学生基本学习和生活,提供由学生自愿选择的正常教学活动以外的服务,不得将国家和省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项目。严禁收取实习费、实训费、耗材费等;严禁委托或联合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向在校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的费用。严禁收取军训费。
3、代收费:教材费、军训服装费、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费、新生入学体检费、非计划免疫预防接种费、新(补)办第二代身份证等代收费项目。
4、教科书费(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省发改委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出版局核定的教科书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