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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023年2月15日17:00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提出复核成绩的书面申请。复核申请由各市招办汇总后统一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复核的具体内容为:考生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考生本人答卷(面试音频);是否有漏评;科目总分是否等于各题得分之和。
复核结果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中心栏目反馈,由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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