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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黑龙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2-16 17: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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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报考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使广大考生更好的了解和参加我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4月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时间:4月15日-16日;

  每日科目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开考专业及课程

  我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详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三、考区设置及组考工作

  全省本次自学考试共13个考区,即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绥化市、双鸭山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考点、考场及考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由各市(地)招考院统一安排。

  四、注册、报考条件及时间安排

  (一)新生注册及报考条件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实行新生网上注册。首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网上注册,然后选择课程进行报考、网上缴费。专科、专升本专业考生注册工作由各市(地)招考院负责受理,本科二学历考生(普通本科高校在籍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注册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受理。

  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获取准考证号后即可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考:①持有国家承认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且已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注册;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考试且有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③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学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或报到入学)。

  (二)新生注册时间

  2023年2月21日-3月6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18:00。市(地)、主考院校审核时间2月21日8:00至3月7日17:00。

  (三)在籍考生报考时间

  2023年2月15日-3月9日(凡新生报名注册获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即为在籍考生)。

  (四)实践环节报名及考试时间

  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发布的《黑龙江省2023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考生有关于实践环节报名及考试咨询可直接与相关主考学校成教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联系。

  五、注册、报考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新生注册

  登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网上注册系统,在系统登陆界面点击“考生身份验证、注册”,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提交注册申请,经与公安部户籍信息比对无误即为注册成功。跨考区报名的考生(已在省内某地市注册过自考考籍,需要在本省异地报考)按新生报名流程重新注册获得新的准考证号,取得合格成绩后可办理合档。

  1.专科、专升本专业考生注册

  注册成功后登陆系统,点击“自考新生报名入口”,完善报名信息:选择市、区(县)及报考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填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上传电子版证件照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保存后需再次核对报名信息表,确认无误提交后等待市(地)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分配准考证号。考生应密切关注系统审核进度,如审核不通过应及时按系统提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准考证号,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登陆网上报考系统选择课程报考。

  2.本科二学历考生注册(普通本科高校在籍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

  我省自考本科二学历教育只招收在本科二学历主考学校登记备案的集体助学考生,考生在报名前须与主考学校联系确认报名注册时应填报的市区代码。

  注册成功后登陆系统点击“二学历新生报名入口”,完善报名信息:选择二学历主考学校、主考学校通知选择的对应市区代码及报考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填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上传电子版证件照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保存后需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提交后等待主考学校工作人员审核、分配准考证号。考生应密切关注系统审核进度,如审核不通过应及时按系统中提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准考证号,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登陆网上报考系统选择课程报考。

  3.注册系统中选择的市、区(县)为办理自学考试各项业务地点,自学考试考区设置为市级政府所在地,考点由市(地)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

  4.照片上传要求

  (1)近半年内的本人标准证件照,蓝色背景、免冠;人脸位于照片正中,头部位于照片中上部、左右边缘有一定距离;

  (2)双眼平视前方,头发不遮脸、露额露耳,不能浓妆,照片无修饰,严禁扫描、翻拍、PS处理;

  (3)照片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40KB以内。

  上传的证件照片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学信网电子注册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上传审核通过后不允许变更。

  (二)在籍考生报考

  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通过网上报考课程。其中2004年10月前已取得合格成绩,之后再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按新生注册。为便于及时与考生沟通,考生登陆网报系统后必须在“考生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以便有特殊情况时能够及时联系。

  (三)本科二学历考生报考

  网报系统为本科二学历考生报考统考课程设置了单独的报考入口,主考院校可统一组织集体报考或考生个人选课缴费报考。本科二学历非统考的互认课程考试由主考学校负责受理报名、组织考试。互认课程考试须按开考计划执行,考试时间应安排在统考时间之外,考试组织须按统考考务规定要求从严管理。

  (四)护理学专业新生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通知精神,护理学专业(专、本科)新生报名必须持有由国家卫健委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并将《护士执业证书》拍照上传到新生注册报名系统,待市(地)招生考试机构审验,审验通过核发准考证号后,方可在报考系统中报考。

  (五)健康服务与管理(专升本)新生注册条件

  健康服务与管理(专升本)为行业委托开考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应先在黑龙江省健康产业协会备案(联系电话:0451-82513557),备案后方可上网注册。

  (六)准考证号分配

  各受理报名的招生考试机构应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电子版证件照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对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还需在系统中查询获取学籍学历信息,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需查验《护士执业证书》,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分配准考证号。

  (七)网上缴费

  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在线支付考务费,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均可网上缴费(建议使用农行卡,不建议信用卡),报考费每生每科45元,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于4月初关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考试相关公告,在规定时间由考生本人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打印统一格式的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本次考试的时间、课程、地点、考场、座位以及注意事项等。

  七、课程免考、转考等考籍相关工作

  报名资格审查及转考、合档工作由各受理报名的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新生报名期间可在考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本科层次报考资格审查登记。

  申请毕业期间办理课程免考,报名、报考期间不办理课程免考。市(地)招考院(办)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出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5日,转入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受理时间是依据国家省际间转考平台开通时间确定的,受理省际间转考单位负责此项业务政策解读等工作。

  八、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拟于2023年5月中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考生自助服务系统”向社会发布,届时考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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