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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大寺镇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2-23 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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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3年大寺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工作,根据区教育局下发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3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结合大寺镇实际,现将我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证登记时间

  本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3年9月入学的登记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根据防疫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本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监护人需根据要求提前预约验证登记时间。

  验证登记时间:

  3月-4月每周五,具体时间为:3月3日,3月10日,3月17日,3月24日,3月31日,4月7日,4月14日,4月21日,4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二、验证登记地点

  大寺中心小学

  咨询电话:23971510

  三、预约流程

  1.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2.预约验证登记的时间(只能选择一个时间段);

  3.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

  4.按预约时间携带材料到现场进行验证登记。

  四、登记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一)外来务工人员取得在本镇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镇合法居所的证明:

  1.在本镇自有住房: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镇租赁住房: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的务工就业证明:居住证持有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投资办厂、经商的人员应持有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为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劳动服务保障中心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纳时间必须在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时间之前不少于连续缴满6个月(至少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连续缴满),并保证入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须持有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

  五、预约登记须知

  (一)材料审核通过予以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由大寺镇教育服务中心审核,登记时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材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大寺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予以登记。

  (二)在规定时间预约登记

  1.适龄大寺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父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大寺镇教育服务中心安排的指定地点进行入学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本镇入学资格。

  2.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统筹安排入学

  1.大寺镇教育服务中心在2023年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后(具体时间以当年区招生方案为依据),根据本镇户籍生源情况及镇内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已预约登记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并通知已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

  2.办理入学手续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并保持缴纳社保的连续性,如监护人所提供材料经学校进一步审核不属实,则取消被监护人当年入学资格。未按时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本镇入学资格。

  (四)大寺镇教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3971510

  (五)该预约办法实施期间,如遇教育部、市教委、区教育局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将按新政策修改后执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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