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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3-03 16:44:50
The Beginning

  录取原则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给培养学校以及各县(市、区)2023年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数,培养学校按各县(市、区)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以语文、数学、英语、技术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以县为单位,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的比例进行录取,文理科录取比例约为4:6。

  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在未录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录取,递补放弃录取考生所报考的学校及专业。

  录取专业确定原则,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如遇填报专业相同,则以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其录取专业,对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由培养学校在县( 市、区)定向培养专业计划内进行调剂录取其它专业。对于不服从调剂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说明

  1.录取的考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学制三年,毕业后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历文凭。其学籍管理、学费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录取的考生到本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签订《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培养生毕业后由其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派遣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确保有编有岗。

  3.凡报名参加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承诺一旦被录取为定向生,不得填报高考其他批次志愿并自愿放弃高考其他批次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填报高考志愿,不影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THE END

TAG:考生  专业  农技  学校  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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