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信息核对
4月20日—27日,本区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回蓉生进行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02住房入学信息采集
非新津区户籍和非新津区城区初中服务范围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津区购有住房且需在新津区就读对应公办初中的购房人员子女,在4月20—27日到指定登记点提交材料进行登记审核:
在区内就读小学的购房人员子女入学,其法定监护人需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和住房材料(指法定监护人全额所有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房屋信息记录表,任一即可),向现就读小学提交资料登记审核;
在区外就读小学的购房人员子女入学,其法定监护人需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和住房材料(指法定监护人全额所有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房屋信息记录表,任一即可),向区教育局中教科提交资料登记审核。
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在申请学校的入学资格。
03公办初中入学
6月9日,本区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6月16日—19日,成都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6月29日,成都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新津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新津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5日,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7月7日,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04民办初中入学
4月30日前,区教育局对区属民办初中进行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初中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各民办初中公布招生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6月9—10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6月12日,区教育局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14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16—19日,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区学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6月30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新津区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7月8日—9日,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
7月11日,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补录计划。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7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