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青年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在青年群体中掀起“三比一讲”“三学一争”“三升一优”热潮,助力乐清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代言人寻访暨第六届乐清市“十佳青年”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一、评选条件
1.18周岁至45周岁(1978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之间出生)的乐清籍青年或在乐工作2年及以上的各界青年均可参加评选。
2.热爱祖国、理想远大、信念坚定,自觉维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是广大青年爱党爱国的模范。
3.友善处世、遵纪守法、甘于奉献,深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楷模。
4.敬业进取、脚踏实地、奋发有为,在乐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业绩,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5.敢于攻坚、不畏艰苦、冲锋在前,在基层一线艰苦奋斗、默默奉献,是广大青年担当作为的榜样。
6.曾当选过第一至五届乐清市“十佳青年”人员不再参评。
7.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可申报参评:存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经营的企业或组织存有偷税漏税、严重污染环境、出现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他不适宜当选“十佳青年”的情形等。
二、推荐申报
组织推荐
根据评选条件,各乡镇(街道)至少择优推荐2名优秀青年代表、市直各单位至少择优推荐1名优秀青年代表,并将推荐人选材料汇总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个人自荐
评选活动接受有突出业绩的青年自荐,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并报送有关材料。凡符合条件者,组委会办公室将委托自荐者所在地、所在系统或组织开展审查工作。
三、材料报送
1.推荐表(一式二份,请粘贴好照片)
2.五寸工作或生活照2张(背面写好姓名)
3.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主要奖项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文字材料:
(1)事迹简介1份,字数1000字左右,反映主要经历和主要成绩,内容真实,文字简练;
(2)事迹新闻稿1份,300字左右,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获得主要奖项及荣誉;
(3)候选人信息汇总表1份;
(4)文字材料正文请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体,正文内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体,28磅固定行间距,统一A4纸双面打印。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申报材料附件
(请于2023年4月1日前上报所需材料)
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彬彬
地址: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A727
联系电话:61880732
邮箱:yqtsw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