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
(一)复试通知
学校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已根据一志愿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一志愿考生自行查看学校公布的复试名单。调剂考生的复试通知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
(二)复试方式及时间
重庆交通大学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于2023年3月23日开始,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详见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adge.cqjtu.edu.cn/)及各学院通知。
(三)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 120%的学科、专业或方向,所有满足报考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
在复试前要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请于复试前提交申请材料到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审核后按照相关办法加分并公示。
(五)复试内容
1.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在公布的复试大纲范围内,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基础能力等。
2.综合面试。包含专业面试和外语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专业潜力、综合能力、人文素养等。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具体见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六)复试要求
1.复试开始前,考生准备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其他材料根据学院要求准备),在学院报到登记,考生在复试审查时签订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
2.在重庆交通大学财务系统登陆缴费,复试费150元/人,具体缴费方式请关注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3.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调剂
(一)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二)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四)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三、录取
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要求,按照《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
(一)录取标准
1.重庆交通大学依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或方向,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重庆交通大学《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排序录取。
2.存在缺额的专业或方向接收调剂生。
3.如拟录取学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公示。其间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重庆交通大学书面申请复议。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重庆交通大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到招生学院审查。
四、体检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
五、监督与复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考生本人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于替考、组织作弊、泄露考题等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入刑条件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023-62652747;学校研招办023-62650942。
六、其他
(一)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复试前发送至jyyzb@cqjtu.edu.cn。学校将严格根据教育部要求,严格对相关人员材料的审核。
(二)考生本人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三)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单独命题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自主命题考试定密事项的通知》(教办函〔2019〕34号),复试试题是研究生入学自主命题组成部分,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对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泄题漏题失密”“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四)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