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等职业学校一览表
天津高考报名要求
一、户籍规定
对于3年过渡政策期间报名参加2023年及2024年高考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
对于报名参加2025年及以后高考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须于高考前三年的8月31日(含)前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
二、学籍规定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对于目前在校的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实行3年过渡政策:
☑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二、高三年级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3年及以上,实行3年过渡政策:
☑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2年及以上;
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3年及以上。
(3)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并具有天津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初中学校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初中毕业6年及以上,实行3年过渡政策:
☑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满足初中毕业5年及以上;
☑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满足初中毕业6年及以上。
2.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和普通高中学籍,符合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报考资格的非应届毕业的高中在校生。
3.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天津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号)规定的考生。
4.在津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津参加高考录取。
5.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持天津市公安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