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申请人注意事项:
1、认定机构的选择。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三类资格的,认定机构必须选择湛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属的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申请人到学校所在地的县(区、市)教育局申请,现场确认点要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县(区、市)教育局,否则申报无效。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属的教育局。
2、《个人承诺书》可以线上直接签名,《个人承诺书》要认真检查,确保正确无误。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报名成功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准确、签名不清晰或显示不完整,可重新上传,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3、相片要求。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以及教师资格证、体检表粘贴照片须一致,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4、领取教师资格证。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认定机构为湛江市教育局的,到各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5、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湛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www.zhanjiang.gov.cn/zhjedu/)或公众号(湛江市教育局)。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地点设在湛江市教师发展中心(湛江市霞山区民治路183号一楼技术部)。联系电话:0759-2338087
详细认定条件及相关表格下载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