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磐安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4月6日正式发布,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学区划分......家长们关心的内容全都有,一起来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属地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入学。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招生政策,推进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力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三)坚持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教育权益依法保障持有我县居住证随迁子女入学同城化待遇,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我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入学时,与磐安户籍适龄儿童同步条件,同步报名,同步录取。
(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招生原则全面实行平台招生,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和录取。
二、招生计划
(一)城区公办学校
1. 实验小学招生8个班,班级学额不得突破40人;文溪小学招生8个班,安文小学招生8个班,班级学额不得突破43人。
2. 实验初中招收12个班(含磐安县体育学校),安文初中招收8个班,班级学额不得突破40人。
3. 磐安县体育学校招收小学高段、初中七年级共29人,其中小学8人,初中21人。
(二)其他公办学校 以经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公布的各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准,其中小学班级学额不得突破43人,初中班级学额不得突破45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