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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小学新生入学条件及流程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4-20 12:47:39
The Beginning

  武汉市蔡甸区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1.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各街道乡教育总支甄别认定后处理。

  2.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

  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各街道乡教育总支提出申请,由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3.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街道的要求登记,由各街道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4. 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子女入学

  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街道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蔡甸区小学新生入学流程

  一、调查摸底

  各街道乡教育总支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依法依规确定《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发放对象。

  二、发布招生公告

  各街道乡于在学校、社区(村组)等区域公示辖区内各学校服务范围及招生公告。

  三、小学新生登记审核

  蔡甸街城关采取网上登记、线下审核的方式,其他街道乡采取设点登记、现场审核的招生方式。各街道乡具体登记时间安排详见各街道乡发布的招生公告。

  四、小学新生录取公示

  在各学校门口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

  各街道乡教育总支、各学校完成《通知书》发放工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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