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都江堰幼升小报名2023
一、公办小学入学
无需报名,但需要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
公办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
1.采集时间:2023年5月8日—19日
2.采集对象:都江堰市户籍且2023年秋季开学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3.采集方式:都江堰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以在电脑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也可以在微信端登录操作:关注“成都招考”—选择“升学工具”—选择“成都招考”。
入学办法
市教育局将根据入学摸底登记情况和各校新生学位情况划定入学片区。
1.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及在入学摸底登记工作结束后将户籍由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摸底登记的适龄儿童,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现场审核
1.审核对象:
(1)已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都江堰市户籍适龄儿童。
(2)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在都江堰市的单边户籍适龄儿童。
(3)因特殊原因错过网上信息采集的都江堰市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在现场审核时,到登记点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
2.审核时间:2023年5月22日—25日
二、民办小学:
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愿选择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需于6月5日-8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报名对象
凡2023年秋季入学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意愿选择民办小学一年级的都江堰市户籍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其他适龄儿童。
入学办法
意愿选择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小学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仍按公办小学入学办法执行;户籍为都江堰市以外户籍的,符合随迁子女和其他优待政策的,按其政策执行。
已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到民办小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放弃民办学位的,其公办小学学位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