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及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结果查询
天津市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及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各招生院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依据考生成绩和填报志愿,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确保了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一、录取结果查询
自5月4日14:00起,高职分类考试及高职升本科考生可通过登录招考资讯网或各招生院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高职升本科考生通过登录各招生院校网站查询各专业录取最低分。
二、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征询志愿填报
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尚有部分余缺计划,需通过征询志愿进行录取,征询志愿的填报资格分数为:管理服务类200分,工程技术类175分。
凡未被录取且分数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可自愿于5月5日9时至17时,登录招考资讯网填报征询志愿,逾期不再补报。
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征询志愿设置4所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征询志愿录取时仍然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投档规则进行。参加征询志愿录取的招生院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征询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和各专业收费标准不变。
征询志愿的填报资格分数,是根据余缺计划和尚有生源情况来划定的。符合征询志愿填报资格的人数多于余缺计划数,因此达到填报资格分数且填报征询志愿的考生未必一定会被录取。请考生珍惜机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选报招生院校。预计5月8日,考生可以查询征询志愿的录取结果。
三、特别提醒
同时报名参加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和普通高考的考生,如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被高职院校(专业)录取,则不能参加7月下旬组织的普通高考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填报;
如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被本科院校(专业)录取,则不能参加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
如考生先后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和普通高考本科院校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将只保留普通高考本科院校录取资格。
四、录取最低分
1.天津市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各批次院校录取最低分
2.天津市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各批次院校录取最低分
3.天津市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余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