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具体工作 | 负责单位 |
4月1日—4月30日 | 1、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2、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 3、召开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 | 教育股 各学校 |
5月8日—5月22日 | 1、新生网上报名 2、提交报名材料 | 各学校报名服务 窗口 |
5月8日—5月28日 | 公安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反馈斗门户籍学生入学信息。 | 职能部门 |
5月29日—6月2日 | 1、 5月29日-31日,未报名的本区户籍生,携全部资料到开放大学招生服务窗口补报名,符合条件的户籍生,向报读的公办学校提交材料。 2、 6月1日-2日,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和政策性照顾生到开放大学招生服务窗口提交材料。 | 教育股 各学校 |
6月15日—6月21日 | 1、 6月15日公示符合户籍类学生(含港澳台和政策性照顾生)入学资格名单。 2、 6月21日公布户籍类学生(含港澳台和政策性照顾生)录取结果 | 教育股 各学校 |
6月1日—7月6日 | 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等职能部门核查反馈积分入学信息;教育局汇总整理积分入学信息。 | 相关部门 报名窗口 |
7月8日 | 招生系统反馈非斗门户籍学生核查结果和积分总分。 | 教育股 |
7月8日—7月17日 | 对积分结果有异议的非斗门户籍学生,请通过微信公众号进入积分查询界面,按操作流程申请复核,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 各学校、家长 报名窗口 |
7月8日—7月17日 | 各职能部门在网络后台对家长提交的积分复核信息进行核实。 | 教育股 各职能部门 |
7月21日 | 1、 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 2、 公示符合积分入学资格等非斗门户籍学生名单。 | 教育股、各学校 |
7月24日—7月25日 | 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学生家长携全部入学资料到录取学校复核。 | 教育股、各学校 |
7月28日 | 公示符合积分入学录取名单。 | 教育股 |
8月1日 | 公布积分生学位统筹安排结果。 | 教育股 |
8月2日—8月3日 | 符合积分统筹安排的学生家长带相关资料到安排的学校审核材料。 | 各学校、教育股 |
8月4日 | 学校把统筹录取结果电子文档上报斗门区教育局。 | 教育股 |
8月15日—8月16日 |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 各学校 |
8月21日—8月27日 | 新生注册、入学 | 各学校 |
9月1日 | 正式开学。 | 各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