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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位安排:
依据本区域学位供求情况,“人户一致”“人户分离”、教育优待群体子女、随迁子女等招生对象类别的录取次序。法定监护人为当地户籍并在户籍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适龄儿童,依据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的情况,享受户籍适龄儿童待遇。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公办小学招生报名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规定向属地镇(城区)中心小学(学校)补交报名申请,并由镇(城区)中心小学(学校)统筹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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