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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新生网上模拟报名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5-09 16:54:37
The Beginning

  各位新生家长:

  根据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和数字化改革要求,义务教育段学校入学招生全面实行无纸化网上报名,招生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应在当地统一的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进行。

  1. 时间:5月10日8:00—5月12日中午12:00;

  2. 对象:2023年秋季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且在公办学校学区内有户或有房的新生家长。

  3. 目的:为了让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秋季入学新生家长尽早熟悉网络平台招生规则,了解平台系统架构,掌握新生报名流程和方法。

  4. 温馨提醒

  模拟演练报名结果不作为正式报名依据,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正式报名开始前模拟报名的数据将被清除,各位家长请在正式报名时重新进行报名。

  不会使用电脑及手机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或者报名不成功的家长,在模拟报名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到金师附小中山、凤山校区校门口进行现场培训,也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中山校区 0579-89171707,凤山校区 0579-83215257。

  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报名信息请查阅下文。

  金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2023年5月8日

  附件:操作流程及相关报名信息查阅的方法

  一、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 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搜索对应入口“入学通”——点击“入学通”——选择“义务段入学”——选择婺城区——选择“小学”或“初中”——选择“公办报名”“公参民转公学校报名”或“民办报名”——根据要求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2. 电脑端或手机端打开浙江政务网: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1——定位“金华市,婺城区”,搜索对应入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点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在线办理”——选择“婺城区”——选择“小学”或“初中”;——选择“公办报名”“公参民转公学校报名”或“民办报名”——根据要求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二、网上报名流程演示

  小学新生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网进行分批次网上报名,各批次报名时间见附表。

  以手机报名为例:下载“浙里办”APP,“个人用户”登录——定位到金华本级或婺城区——搜索对应入口“入学通”——点击“入学通”———选择“义务段入学”——选择“婺城区”——选择“小学”——选择“金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或“金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凤山校区”——根据要求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再选择与自己情况相匹配的类型。

  三、网上模拟报名怎样才算成功?

  模拟报名时,家长进入报名系统后,登记相关信息并选择孩子户籍或有效房产匹配的学校,提交后系统提示信息“您的信息已采集完成!”则报名成功。

  若无可匹配学校,信息登记后提交,提示未完成报名,出现该情况时,属于报名失败。

  四、如果出现信息错误无法报名怎么办?

  1. 凭证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报名。在报名时如发生因户籍登记信息、房产证信息、居住证信息或社保信息有误无法正常报名,需在正式报名前到相关职能部门修改信息。

  2. 学区匹配错误导致无法报名。在凭证信息正确的情况下出现学区信息错误导致匹配不到相应的学校,家长需及时联系学区学校或教育局进行咨询,报名平台技术人员会进行及时解决。

  五、温馨提醒

  温馨提醒:

  1. 电脑端与手机端操作略有不同。

  2. 建议家长错时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报名完成的具体时间与招生录取顺序无关,只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均可。

  3. 填写不动产产权证件号时只有如下三种情况,若无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填写-1。

  ①房产证:如00057XXX,按实际证件号填写。

  ②不动产证书:如浙(20XX)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89XXX号,按实际证件号填写。

  ③不动产证明:如浙(20XX)金华市不动产证明第0038XXX号,按实际证件号填写。

  录取流程:

  按以下顺序逐批报名录取,额满为止。

  1. 有房有户。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完全产权住房一致的原则确定学区,房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前。

  2.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自出生起户籍就随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按户口所在地确定学区。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住房,但户籍未迁入的,按房产登记时间顺序依次录取。

  4. 集体户、投靠户和挂靠户。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集体户、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或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且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

  5. 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金华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参加本市区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

  对于未能进入申请学校,在区属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根据批次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公办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积极推行“长幼随学”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有兄(姐)在该校就读的二孩、三孩入读。2021年1月1日起新购买的私有住房,三年内只接受一户子女在学区内义务段入学报名。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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