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表演(戏剧影视表演)省统考
考试内容和形式
1.文学作品朗诵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及运用有声语言表达文学作品的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朗诵自选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不包含评书、寓言故事)一篇,时长不超过3分钟;考生须以普通话脱稿朗诵。
2.自选曲目演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嗓音条件,对作品的理解、旋律及节奏的把握和表现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演唱自选曲目(歌剧、音乐剧、民歌、流行歌曲等,不包含戏曲)一首,时长不超过2分钟;考生须无伴奏进行演唱。
3.形体技能展现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身体的协调性、灵活性、节奏感、艺术表现等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自选形体动作(舞蹈、武术、戏曲身段、艺术体操、广播体操等)一段,时长不超过2分钟;形体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
【注意事项】考生不能携带任何播音设备进入考试区域。考生伴奏音乐U盘(U盘文件存储格式须FAT32 格式),音频文件格式为MP3或WAV,时长不超过2分钟,U盘要求仅存本次考试所用音乐文件。考试中如因U盘格式错误、音乐文件错误等问题影响播放质量或无法播放的,考生可直接进行无伴奏表演展示,不影响评分。
4.命题即兴表演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在假定情境中组织有机行动的能力、观察生活的能力以及人文综合素养。
考试形式与要求:单人表演,现场抽取考题,清晰读出考题后,稍作准备后进行考试,每人考试时长不超过3分钟。
注:表演(戏剧影视表演)各科目考试,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不得有多余纹饰、亮片等)、佩戴饰品等行为。考生服装须得体大方,服装上不得有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标识或图案,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如各类头饰、配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