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春季珠海鹤州新区中小学转学插班学位安排顺序:
(一)鹤洲新区(筹)户籍(第一类)
按照下列顺序依次安排学位:
1.房户一致的,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则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统筹安排学位。
2.房户不一致的,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则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统筹安排学位。
申请学生为鹤洲新区(筹)户籍,其迁入鹤洲新区(筹)户籍时间原则上截至报名结束当天。
(二)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第二类)
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统筹安排学位:
1.符合珠海市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
2.符合鹤洲新区(筹)规定的政策性学生。
①鹤洲新区(筹)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含中央、省、市驻区直属及区机关单位等)高级管理人员适龄子女。
②《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关于落实“产业第一”战略实施“红宝石人才”引育工程的若干措施》“红宝石人才”适龄子女。
③符合《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第十一条享受金融资质补贴的金融人才适龄子女。
④鹤洲新区(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骨干员工适龄子女(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中层管理者适龄子女;Ⅱ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急需引进的业务骨干适龄子女;Ⅲ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工作连续满5年以上的员工适龄子女)。
3.在鹤洲新区(筹)工作或居住的港澳籍人员(以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完全产权房产信息或社保缴纳信息为准)的港澳籍适龄子女。
4.符合《鹤洲新区(筹)2024年春季产业工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实施细则》的适龄子女,按计分从高到低统筹安排学位统筹安排于珠海保税区第一小学(如该学校学位不足,我区其他公办小学有接收能力的情况下,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安排学位)。
【特别说明】
1.本次共2所公办小学同时招生:珠海保税区第一小学、珠海市十字门小学;学生在报名表格中填写申请入读的学校默认为第一志愿。如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报读人数未超过第一志愿学校提供的学位数,将安排其就读该学校。如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报读人数超过第一志愿学校提供的学位数,将依照学位安排顺序依次统筹安排。
2.如未能服从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学位,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接受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学生的区内转学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无法保证提供学位。
3.根据广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4.我区暂无公办初中,初中插班只接受第一类(户籍类)申请,审核符合入读资格的学生将统一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方式统筹安排。
5.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录取名单将于1月15日在“珠海万山”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