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2024年元旦、寒假放假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元旦、寒假放假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元旦
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1日,共三天。
(二)寒假
1.寒假时间为2024年1月8日—2月25日,2月24日—25日返校报到,2月2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全体教职工1月6日—7日正常上班,1月8日(星期一)正式放假。专任教师于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始正式上课,行政人员于2024年2月24日(星期六)开始正常上班。
3.各附属中学、幼儿园放假时间安排按照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4.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外出及校园管理工作
1.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和各学院要安排好学生的离校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等,严防事故发生。
2.寒假期间,所有教职工外出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处级干部须按照处级干部外出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其他教职工外出须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并报人事处同意。未履行请销假报批手续擅自离开居住地的工作人员,学校将按相关要求严肃处理。师生外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范在前”的原则,在外出活动过程中加强安全保障,防范各种事故发生。
3.寒假期间,校园继续施行校外人员审批管理,来访人员车辆需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赛罕校区严禁机动车辆逆向行驶及违规停车。两校区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所在学院批准,报学生工作处审批报备。
(二)安全管理工作
1.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认真完成本学期各项收尾工作,自行做好所属教学、科研及办公用房的安全检查工作,用电检查工作,提前关好门窗,防止室内温度过低冻坏暖气片和管路系统,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放假期间,要确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做到工作不断线、事事有人管;要妥善安排好春季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寒假期间,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要在两校区成立联合巡查组,严格做好校园内各楼宇巡查值守工作,发现安全事故及跑冒滴漏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三)服务保障工作
1.学校于1月8日至21日进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授课,具体授课时间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1月5日至12日进行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培训教育,研究生处(院)、继续教育学院做好教学统筹管理工作,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做好非全日制教育学生住宿管理工作,图书馆做好图书开放借阅工作,后勤管理处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等。
2.寒假期间,如有使用学校行政印章的单位及个人,请提前在协同办公系统中申请,并于每周一、四上午9:00—12:00到党政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13室)办理具体业务。其他时间确需加盖公章的,应提前与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办理。
3.寒假期间,教职工通勤车每天发车一班次,赛罕校区发车时间为上午8:00,盛乐校区发车时间为上午9:30。
(四)假期值班工作
寒期期间,各单位自行安排本单位值班工作,各单位领导需保持通讯畅通。国家法定节假日,则按照学校总值班规定执行,学校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干部要按规定在岗值班,严禁擅离职守。学校总值班室设在赛罕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楼801室,值班电话(传真):4392030。如遇到突发情况或重大事件要第一时间向相关校领导请示报告,迅速、有效处置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