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2024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资认定材料确认指南
材料确认
本认定机构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通过“申请提醒”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中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请注意查阅“查询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第一阶段:
1.2024年4月12日-4月22日,网上上传及补充认定所有材料。
2.2024年4月22日(上午8:45-11:30;下午2:45-5:00),提交体格检查表及其检查、检验报告单以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用袋子装好并订在检查表处),送到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
第二阶段:
1.2024年6月21日-6月25日,网上上传及补充认定所有材料。
2.2024年6月25日(上午8:45-11:30),提交体格检查表及其检查、检验报告单以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用袋子装好并订在检查表处),送到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
所有上传的认定材料(包含体检表)均扫描成PDF文件,限制为1M以内,逾期提交确认材料视为放弃。
认定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
(1)户口在蓬江区的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居住地在蓬江区的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蓬江区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蓬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检验清单(收原件),检查表中须有体检结论,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认定机构,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申请人须提交一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请在提交纸质体检材料时一并提交(用照片袋装好,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认定学段学科)。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8.属于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免试认定人员还需提供在校期间修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实践课程成绩单、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