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已参加云南省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意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本人户口随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楚雄州。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楚雄州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可以在楚雄州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如需报考楚雄州普通高中,须按楚教通(2014)108号规定,通过随迁审核。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初级中学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高中阶段学校或高等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1.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考生在户籍地县市招考机构报名
3.楚雄州户籍在州外省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参加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如需报考楚雄州普通高中,须于6月30日前登录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并携带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在楚雄州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截止前填报志愿。
4.楚雄州户籍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如需报考楚雄州普通高中,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期间携带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学籍所在地县市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到户籍所在地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和高中阶段信息采集,参加云南省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在楚雄州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截止前填报志愿。
招生范围
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实施“公民办同招全州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州市招生。未经州教育体育局核准备案的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原则上面向本县市招生,如有空余学位,报州教育体育局批准,方可面向县市外招生。
招生计划
按照“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应招尽招、应统尽统”原则,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和上年度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编报招生计划,并逐级向县市、州教育体育局申报,州属高中学校直接向州教育体育局申报,经州教育体育局批准后执行,确保招生计划有效实施,严禁超计划招生。
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实行分段、分批次录取。第一阶段录取普通高中,第二阶段录取中职(含五年制高职)。普通高中志愿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组织填报,具体时间为:7月4-6日,逾期不再办理。中职志愿具体填报时间以省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
填报办法
高中阶段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统一使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填报和管理志愿,网址:http://csgx.ynjy.cn。中职志愿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填报,网址:https://work.ynzs.cn/ZSGL。
填报纪律
志愿是考生意愿的具体体现,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切实维护考生志愿填报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干涉考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人私自更改考生密码,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限制、指定考生填报志愿。
录取工作
全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州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州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县市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经各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后报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是全州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录取的唯一系统,不在系统填报志愿和录取的者生,将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教发(2023〕34号)执行,经批准具有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的学校自行制定录取办法,明确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要求及平行志愿录取成绩排序方式等内容并经州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实施。各学校应主动公开录取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及政策性加分是普通高中录取主要依据。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普通高中招生成绩涉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14门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4门学科按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各科总分均为100分)计入录取总分,其他10个学科依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分别按一定比例折算或对应等级得分计入录取总分。道德与法治按40%计入、历史按40%计入、物理按50%计入、化学按30%计入、生物学按40%计入、地理按30%计入,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60分及以上)者按10分计入,不及格者为零分。音乐、美术按原始成绩与对应等级得分(A优秀计20分B良好计15分、C及格计10分,不及格者为零分)加展示活动赋分,加展示活动赋分后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入。劳动教育按实际评价得分(满分20分)计入。14门学科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文化总分满分为700分。
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按照《楚雄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招考(2024)1号)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普通高中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批次投档录取。在同批次中高分位次的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就考生个体而言,则依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在处理每一名考生时,按考生平行志愿逻辑顺序逐一检索,一旦检索到的志愿符合投档条件即进行投档,之后的志愿将不再进行检索。
未参加2024年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招生考试部门录取的考生到校就读,不得重复录取经招生考试部门批准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对未经招生考试部门录取的考生,学籍管理部门不得进行高中学籍登记,不得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