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4年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招生指南
一、招生计划
面向社会招收2965人(含公费学位),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的健康适龄幼儿,即2020年9月1日(含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幼儿园
安宁市第一幼儿园、安宁市第二幼儿园、安宁市第三幼儿园、安宁市第四幼儿园、安宁市第五幼儿园、安宁市第六幼儿园、安宁市第七幼儿园、安宁市第八幼儿园、安宁市第九幼儿园、安宁市第十幼儿园、安宁市第十一幼儿园、安宁市第十二幼儿园、安宁市太平新城第二幼儿园、安宁市第六幼儿园湖光分园、安宁市第六幼儿园龙旺分园等15所公办幼儿园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划片分批次招生。民办幼儿园安宁市和学贝尔幼儿园的公费学位参照该类幼儿园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招收适龄幼儿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片区内,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房产在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户籍与房产认定以提供的户口簿和住房证明为准,购房与户口迁入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9日(含5月9日)。
第二批次:招收实际居住在片区内的安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招收实际居住在片区内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流程
1.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且只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操作流程为: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安宁市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按照《安宁市2024年公办幼儿园网络报名操作指南》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下载打印《2024年安宁市公办幼儿园入园申请表》。同一批次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所填报的信息在未打印入园申请表前,可多次登录修改填报信息,一旦打印入园申请表后,填报信息将不能更改。
2.报名时间:第一批次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5日(8:00报名平台开启)—5月9日(24:00报名平台关闭)。逾期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余批次报名时间视第一批次招生情况另行公布。
3.审核验证:完成网上报名后,幼儿监护人按照《2024年安宁市幼儿园入园申请表》(网络报名确认后打印)标注的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所报幼儿园进行审核验证。现场验证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具体验证时间以申请表上时间为准),补充材料最迟提交时间为5月13日下午17:00前。逾期未进行审核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1)户口簿: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须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明。
①已办理产权证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办理了产权证,但产权证在抵押的,提供“不动产登记档案摘抄表”或“房屋信息查询摘抄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所购房产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
④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且户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的,须提供父母的《房屋权属登记查询无结果通知书》;
⑤其他情况的房产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2024年安宁市幼儿入园申请表(网络报名确认后打印)。
以上现场验证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公办幼儿园的报名资格。
4.录取方式:若第一批次报名人数小于本学年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若第一批次报名人数大于本学年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且不再进行其后批次的招生。如需电脑派位,派位时间和地点以各幼儿园验证公示通知为准。请家长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系统发送的信息。若第一批次所余招生计划大于10人以上的(不含10人),进入第二批次招生,具体招生信息另行公布。
注:被录取的幼儿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录取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四)安宁市温泉街道幼儿园、安宁市禄脿街道幼儿园、安宁市县街街道幼儿园、安宁市八街街道幼儿园、安宁市草铺街道幼儿园、安宁市青龙街道幼儿园等6所街道公办幼儿园和安宁市金方街道思邑村幼儿园、安宁市太平新城第一幼儿园册峨分园、安宁市禄脿街道庄科村幼儿园、安宁市禄脿街道北冲村幼儿园、安宁市禄脿街道密马龙村幼儿园、安宁市青龙街道白塔村幼儿园、安宁市青龙街道双湄村幼儿园、安宁市八街街道吴里坝村幼儿园、安宁市八街街道二街幼儿园、安宁市八街街道一六街幼儿园、安宁市八街街道摩所营村幼儿园、安宁市县街街道鸣矣河村幼儿园、安宁市县街街道王家庄村幼儿园、安宁市县街街道下元良村幼儿园等14所村级幼儿园自行确定招生时间,招生简章报市教体局,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招生咨询部门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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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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