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香洲区公办小学报名条件
一、招生区域范围
香洲区南屏镇、拱北街道、吉大街道、狮山街道、翠香街道、香湾街道、梅华街道、前山街道、湾仔街道、凤山街道、洪湾保税十字门北片区等区域范围。
本部分中所述“香洲辖区”“香洲区”“我区”“区”所指范围均在以上范围内。
二、招生对象
仅指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新生。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一)具有香洲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香洲户籍新生”)。
(二)符合珠海市和香洲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政策性照顾生”)。
(三)达到2024年香洲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积分入学学生”)。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香洲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统筹安排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由其学区学校建立学籍并送教上门。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一年入学的香洲户籍学生,需在“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中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申请入学。
一、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2024年招生工作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各区(含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根据珠教基〔2015〕49号文的要求,珠海市教育局委托香洲区教育局协助珠海市第四中学初中招生工作(西藏班除外)。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公办中小学继续实行按地段划分学区、按学区相对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学位。未按规定学区入读小学、初中的择校生,不得参与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香洲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主要面向香洲区招生。
招生工作禁止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等行为。
三、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报读公办中小学的香洲区内户籍学生,持有完全产权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的,优先统筹安排学位。报读香洲区公办中小学且达到当年香洲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随迁子女,持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与《广东省居住证》登记地址一致的,视学位情况优先统筹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