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洛阳市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社会考生。
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严格实行属地招生政策,即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城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城市区范围内招生(偃师区、孟津区招生范围保持不变)。
三、考试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洛阳市教育局统筹考务、阅卷和录取工作。
(一)报名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工作由洛阳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二)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
(三)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等级划分比例为25%、35%、35%、5%,其中D等级(非不合格等级)不超过5%,等级划分范围与招生范围一致,成绩等级作为学生次年中招录取的参考依据。英语听力考试采用U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4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我市2024年按照体育100分、实验操作30分及信息技术15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值。2024年中招成绩总分值为745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四)阅卷
全市中招阅卷工作由洛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全部采取网上阅卷,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各县区教体局务必于7月10日前将本地学生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高中招生平台。
四、志愿填报
考生在中招考试之前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志愿填报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各县、偃师区和孟津区考生志愿由其教体局负责设置。城市区考生志愿设置如下:
1.市提前批次志愿:面向城市区招生,分为两个志愿。
第1志愿:示范性高中特色班,考生可选报一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体育班(男子足球),洛阳理工学院附属高级中学·美术班,洛阳市第八高级中学·音乐班(声/器乐),洛阳市第三高级中学·舞蹈班。
第2志愿:普通高中特色班,考生可选报一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音乐班,洛阳市第十一高级中学·美术班,洛阳市第五高级中学·舞蹈班。
2.市普通批次志愿:面向城市区招生,分为三个批次。
第1批次:6所示范性高中。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洛阳理工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洛阳市第三高级中学、洛阳市第八高级中学、洛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第2批次:12所公办高中。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洛阳市第五高级中学、洛阳市第六高级中学、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洛阳市第十高级中学、洛阳市第十一高级中学、洛阳市第十二高级中学、洛阳市第十三高级中学、洛阳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洛阳师范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洛阳外国语学校、洛阳市实验高级中学。
第3批次:15所高收费民办高中和3所公办高中的高收费国际班。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高收费民办高中:洛阳梅森学校、洛阳长春中学、洛阳华洋学校、洛阳欧亚学校、洛阳佳林学校、洛阳市宏瑞达学校、洛阳东方理工实验学校、洛阳东方外国语学校、洛阳格致学校、洛阳复兴学校、洛阳市东明外语实验学校、洛阳市新学道高级中学、洛阳枫叶双语学校、洛阳市文兴学校、洛阳新盛中学。
高收费国际班: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中澳班、中加班、中韩班,洛阳理工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中美班,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中美班。
所有考生在“是否同意调剂”一栏须填写自己的意见方可保存填报信息,调剂意见不影响录取结果。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录取全部在高中招生平台上进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全市将按结合本地普通高中学位和招生计划数量,合理划定城市区和各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二)统招生的录取
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
1.7月15-16日,市提前批次集中录取;7月20-30日,市普通批次录取;8月3-6日,全省统一集中补录;8月20日前全省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陆高中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仍未被录取的,可根据征求志愿,进行补录,征求志愿学校信息将通过洛阳市教育局官网和“洛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
3.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不能再报考其它高中学校,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三)分配生的录取
1.接收分配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和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初中学校。
接收分配生的学校为: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洛阳理工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洛阳市第三高级中学、洛阳市第八高级中学、洛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城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2.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统招生计划的55%。
3.分配生的资格认定。
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为:
(1)学籍在注册学校且连续就读3年的学生。
(2)分配生中招报名第一志愿必须为接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并且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有效。
(3)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它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4.分配生的名额分配办法。
初中学校分配生数=(各初中学校在籍应届毕业生数/城市区应届毕业生总数)×接受分配生的普通高中分配生指标总数。
5.分配生的录取。
(1)具备分配生资格的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及考生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分配生可根据接收分配生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降低50分录取,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3)如果初中学校考入接收分配生高中学校的人数超过该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则该初中学校分配生指标自动取消。
(4)初中学校分配生名额未完成的,接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空缺计划转录统招生。
(5)审查资格时,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分配生,学校名额不再递补。
各初中学校要在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经城市区教体局审核盖章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如有学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市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城市区及初中学校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初中学校下一年度分配生指标。
六、相关政策
(一)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各县区分配生的比例要不低于55%,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禁止跨区域分配指标。各县区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县区、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二)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对所有申请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其资格经学校和县区教体局审查、相关管理部门协查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确认符合规定者,报考普通高中按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2)实施。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照顾条件,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分值照顾,不得累计计算。除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外,各县区各校不得自行增减照顾项目。要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考生切实享受到照顾政策,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骗取照顾资格的现象发生。
(四)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五)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由县区教体局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六)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招生前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各县区教体局要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根据2024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结合新高考改革情况,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各县区教体局要制定科学规范的中招工作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报市教育局备案。
各县区教体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中招考试相关工作。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健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中考期间,各县区教体局要建立应急指挥专班,调度协调处置各类涉考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各县区教体局要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同时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
各县区教体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中招考试组织方式。各县区教体局主要领导为当地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一是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掐尖招生;严禁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签约、圈占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是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各县区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足义务教育课程,严禁提前结业备考。要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适宜的教育,保障学生选择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尊重学生选择接受高中阶段学校方式,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放弃中考。严禁限制学生或取消学生中考报名资格,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
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学籍管理费、捐资助学费等。
各县区教体局要依托“高中招生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生应认真填写《洛阳市2024年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由学校统一上报县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应认真填写《2024年洛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招工作诚信承诺书》(附件4),校长签字后报市教育局。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各县区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各县区和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各县区教体局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各县、偃师区和孟津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于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lyjy2035@163.com(统一用word文档,确保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附件:1.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2.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3.2024年洛阳市考生诚信承诺书
4.2024年洛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招工作诚信承诺书
5.洛阳市及各县区中招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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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洛阳市教育局,网址:http://lyjyj.ly.gov.cn/NewsDetails.aspx?ID=1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