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桥头镇插班生入学指引
(一)入学年龄和条件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3.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4.市内外转学插班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如无法提供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须提供在本市办理的有效居住登记以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并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
(二)入学办法
1.户籍学生
(1)桥头户籍(含新入户和回读生)学生申请入读我镇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以我镇公办学校统筹解决为主,如公办学位不足的,延缓至下一学期安排或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具体购买方案另行制定)。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详见《桥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安排表(非起始年级)》。
(2)桥头户籍学生需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非起始年级的,须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非户籍学生
(1)申请积分入学。符合积分入学条件,希望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我镇公办学校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我镇积分入学提供学位数、录取原则及学位安排等另文公布。积分入学日程安排详见《东莞市2024年积分入学日程安排》。
(2)申请民办学校。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