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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银川高中招生入学政策(银川2021高中招生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5-10 20:24:56
The Beginning

  2024年银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安排

  (一)积极扩大招生规模

  区属、市属各高中学校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区域内普通高中生源情况,通过现有普通高中校舍挖潜、改扩建等方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普通高中资源紧缺的县(市)区,可依托本地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通过与普通高中联合举办普通高中班的方式,增加学位供给,努力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二)规范招生录取范围

  自2024年秋季招生起,自治区属(含高校附属中学)、市属、兴庆区属普通高中全部在市辖三区范围内招生;两县一市所属普通高中在县域内招生,不得跨县域范围招生。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的自主招生一类学校,全部在市辖三区范围内招生;自主招生二类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自主招生三类学校招生范围统一调整为银川市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在辖区内适当统筹调剂,不得面向银川市以外招生。

  (三)优化招生录取方式

  1、公办普通高中招生

  (1)“自主招生”批次录取

  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自主招生有关政策制定招生方案,报招生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加强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报名、专业测试工作由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指标到校”批次录取

  2024年秋季招生,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6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简称“指标到校”),其余40%的统招计划实行择优录取;自2025年秋季招生起,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比例为70%,自2026年秋季招生起,逐年提升“指标到校”比例。

  享受“指标到校”的考生必须具有银川市三区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中考报名前),且在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学校有两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凡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指标到校”资格;当年放弃民办初中录取资格的学生不得享受指标到校。考生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和意愿在网上填报录取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的中考成绩(成绩相同者以小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成绩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比对,体育成绩也相同的考生)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对享受“指标到校”资格的银川市三区农村初中学校考生,可降低分数段参加录取。其中,具有农村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市辖区乡(镇)、村户籍,且户籍、学籍均满两年的,可按银川市三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参加“指标到校”录取。

  已经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3)“择优录取”批次录取

  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设立中考网上录取控制中心,各初中学校设置录取工作室。网上录取开始后,考生根据预先安排好的入场场次和入场时段(根据预先划定的分数段确定)分批进入录取工作室填报并提交报考志愿。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依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成绩相同者以小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有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比对)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被录取的考生现场领取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下一场次的投档录取。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采取集中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录。被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2、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时,民办普通高中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60%的比例招生,考生必须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由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录取;剩余招生计划与公办普通高中进行“择优录取”。

  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学校,采取集中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录。县域内民办普通高中必须优先满足所在县(市)学生入学需求,生源不足时经市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可适当跨县(市)区招生,不得面向银川市以外招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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