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第一实验学校2024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预计17-19日,具体时间请等待电话通知),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您按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或房地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父母之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信息二维码。即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房产信息二维码。您可以提前使用房主实名手机号关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完成注册、下载、打印(建议此项内容尽早准备,避免系统拥堵)。房屋产权为(外)祖父母的,既要有(外)祖父母房产信息二维码,也要有父母双方的房产信息二维码,用于证明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房产。二维码保证真实,如不符合实际情况,视为无效。
6.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因部队整体转隶(划入地方管理)等原因,导致户籍迁入时间较晚的,则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相关材料。
7.父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此农业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也需一并携带。如户口簿上无法证明是农业户口(即农业户口本上没有“农、农业户口、粮农、菜农”等字样),需提供土地确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农业户口证明(见附件1样例)。
8.父母有一方在外地工作(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以外地区。双阳区、九台区按外地划分),且工作地点与户口地址一致,则需提供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医保和社保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医保、社保交费证明可登陆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到医保局或社保局调取缴费明细。外地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样例。若工作性质为外地个体经营,则需提供医保、社保、学生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9.如果由他人代办,请携带“代办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所有材料。
10.如您和新生是暂住人口,请提供新生以及家长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由于特殊原因居住证暂时没有办理下来的,可以提供派出所盖章的《暂住人口详细信息表》(双阳区、九台区无需办理)。
特别提醒
1.所需提交的材料请一次性带齐。现场审核时因材料提交不全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性,家长提前下载并签署《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双(多)胞胎同年入学家长,请在资格审核时告知审核教师。
3.水费、电费、燃气费票据无需提供。
4.除以上材料外,如有其他与学生入学相关的佐证材料,请一并携带。
5.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1884301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