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4年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缓学申请,并向社会事务部教育科备案。
2. 初中招生入学对象为:2024年小学毕业学生。
二. 明确学校招生范围
1. 公办学校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学生。
2. 原“公参民”转为公办的学校,在过渡期内仍沿用以往招生方式。
3. 2024年在南苑中学、东苑小学、宾虹小学、湖海塘小学教学服务区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户籍须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完全产权住房一致。
4.其中宾虹小学、湖海塘小学教学服务区户、房截止时间到2024年4月30日;南苑中学和东苑小学教学服务区户、房截止时间到2022年5月31日(因2022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当年户、房截止时间到5月31日,2023年之后均截止到当年4月30日)。
5.设立教学服务区的学校按学区内户籍生(“户房一致”、“有户无房”)、教学服务区内“户房一致”且满足相应年限条件、学区内“有房无户”、“投靠户、挂靠户、集体户”的顺序进行招生,若招收学区内户籍生后,学校空余学额不能满足服务区内“户房一致”就读需求的,按房产登记时间顺序依次录取,超出的由社会事务部统筹分流。
6.开发区审批的民办学校在婺城区行政区划(含婺城区和开发区)范围内招生。招生不足且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补招计划由社会事务部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可适当跨县(市、区)补招。
7. 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学区招收各类特长生,严禁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跨设区市招生。
8.浙江省足球基地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深化校园足球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可在开发区范围内单列招生计划招收足球苗子,所招收的足球苗子需满足公办学校招生四个条件之一,并进行足球专项术科测试。具体招生方式另行通知。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