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九年级: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体育艺术项目130分(体育100分、艺术30分)、理化实验操作40分。
八年级:生物学100分、地理100分、信息科技20分。
2.考试形式及安排
语文、数学、英语实行分堂闭卷笔试,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和化学、生物学和地理为合堂闭卷考试。体育艺术项目实行集中现场统一测试与学校考试相结合,体育项目学校考试成绩占40%。理化实验操作、信息科技考试实行分校现场测试。
文化学科考试由基教股组织实施,在相关学校集中设置考场。体育艺术项目由体卫股组织实施,理化实验操作、信息科技考试由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方案另文下发)。
3.考试时长
语文、数学考试时长各120分钟,外语考试时长10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及物理、化学、生物学笔试考试时长各60分钟,信息科技考试时长为30分钟。
4.考试时间
①文化学科考试:
②体育艺术项目、理化实验操作、信息科技测试:5月30日前完成。
5.考试报名
(1)在籍学生报名:全县所有八、九年级在籍学生必须参加中考。县教体局于4月20日前通过“岳阳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基教平台”)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和考生信息审核汇总。凡参加过往届中考的复学学生,一律不得再参加本次考试,参加高中录取时以往年相关科目的中考成绩为依据。
(2)外省、市学生报名:户籍在我县辖区的外省、外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申请在我县参加中考。报名办法:4月18日前,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本、居住证明及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中考生物学、地理成绩证明,到红石中学提交书面申请。由红石中学审核材料、接受报名,并通过“基教平台”上报考生信息。无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考生物学、地理成绩证明的学生,可向红石中学申请参加我县本年度生物学和地理中考。
(3)报名信息审核:各初中学校须通过“基教平台”打印“报考考生信息表”,组织学生本人对考籍各项关键信息确认并签字,同时将中考考籍相关表格(九年级外地转入需补考生物学、地理学生名册、九年级外地转入学生生地成绩认定名册、中考考籍遗留问题学生名册、听障学生免试听力申请表及汇总表等)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15日前报送县教体局基教股。考生报名信息一经上报审核不可修改。
6.考试收费
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规定执行。
二、考查安排
1.考查科目。
(1)必测科目:生物学实验操作,由教育技术中心作统一要求,各学校组织测试。
(2)选测科目:汉语口语交际、劳动与技术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含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等)、学校课程等,学生任选两项。选测科目由各学校自主组织。
2.考查时间。5月30日前完成。
3.结果呈现。考查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
执行《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2017〕9号)中提出的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形成学校、家长与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
1.评价内容。以课程标准和《中小学生守则》为依据,重点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学校应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做好学生成长记录,真实反映学生成长状况。
2.评价方式。综合素质评价分校实施。学校以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依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的程序,按照评价内容中五个维度所包含的评价要素和关键表现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综合评价,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最终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完成时间。5月20日前完成。
4.结果呈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加评语的形式呈现。各项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性评语应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体现学生的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通过“基教平台”上报。
四、结果运用
1.初中毕业标准。初中生毕业标准坚持“三合格”原则,即全市统一考试十科平均成绩合格、考查各科成绩合格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符合毕业标准的,由学校组织填报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县教体局核发初中毕业证书。初中毕业生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可申请参加由毕业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补考达到毕业标准的,可颁发初中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初中结业证书。
2.招生录取依据。普通高中招生(含音、体、美特长生招生)以学生十科考试成绩及艺术、理化实验操作、信息科技测试成绩进行录取,并将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录取重要依据。各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学生。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中考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有关学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各学校在制订方案、考试报名、人员调度、时间安排、组考评卷、保密安全和招生录取等方面要与基教股密切配合。
2.切实依规管理。各学校要认真把好学籍异动关和考试报名关,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八、九年级在籍学生异动情况实施动态监控,严格审核初中在籍学生的转出外地和休学原始材料,严禁初中在籍学生转往中职类学校和高职院校,严禁虚报、漏报、瞒报学生信息,切实保障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切实保证听障考生参加中考,其免试英语听力的办法按省教育厅《关于听障学生在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湘教通〔2013〕501号)执行。
3.从严认真组考。要严格按《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试行)》组考,实现“三杜绝、一减少”工作目标。要加强考点建设,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实施程序等工作。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加强考试培训,强化组考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教育考生诚信参考,确保考试安全。
4.加强教学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5.严肃执纪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狠抓考试组织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中考政策宣传解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充分了解中考各项要求,及时解惑释疑,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确保中考顺利实施。
附件:华容县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