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直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
招生计划
各市直幼儿园招生计划如下:
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8个班(含托育班);
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10个班(井亭园区3个班含托育班、东海园区7个班);
泉州市刺桐幼儿园:5个班(刺桐新村园区3个班、崇福园区2个班);
泉州市丰泽幼儿园:11个班(丰泽新村园区4个班、城东园区7个班含托育班);
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3个班;
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7个班(含托育班);
泉州市培蕾实验幼儿园:2个班(含普通幼儿、特殊幼儿)。
招生服务范围
今年各市直幼儿园的招生服务范围与去年总体上相同,并结合学位需求摸底和招生服务范围实地调研等情况,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进行适当、合理的扩大调整。各市直幼儿园具体招生服务范围如下:
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
1.平水庙。
2.裴巷、后孝悌巷1-52号、土堀1-9号、打铁巷。
3.清军驿1-66号、破鼓巷1-6号、鞋巷1-16号、陈厝巷。
4.华侨新村1-5排。
5.爱国路北侧华侨新村1-11号以东至北门街15号,北门街西侧13-45号段、北门街西片区西A三栋楼、前孝悌巷南侧。
6.新街1-129号、小城隍、十一间林。
7.前驿内巷1-4号、后驿内巷1-37号、究史巷。
8.镇抚司、箭刀巷、炉下埕、威荣苑。
9.钟楼岗亭以北、威远楼以南的居民区。
10.台魁巷2-44号、大寺后付4号。
11.西街2-132号内的双号。
12.河岭巷1-19号。
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
井亭园区:1.井亭巷。2.市直机关(仅限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3.通政社区。
东海园区:府西路以东,府东路以西,滨海街以北,泉州市行政中心11号楼以南行政办公区及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周边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仅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子女)。
泉州市刺桐幼儿园
刺桐新村园区:刺桐社区;梅峰社区(除崇福路单号、崇福寺口民宅、学府街南一区、学府街北一区、师院宿舍以外);泉山社区的南三区、邮电宿舍、商业宿舍、希夷公寓。
崇福园区:崇福路单号(红梅新村除外)、崇福寺口民宅、学府街南一区、学府街北一区、梅峰社区的师院宿舍。
泉州市丰泽幼儿园
丰泽新村园区:丰泽新村围墙内所有住宅(不含SOHO和商业办公区)及围墙外丰泽新村14、15号楼。
城东园区:保利二期A区B区、水墨芳林住宅小区。
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
1.金山社区。
2.市直机关处级单位(仅限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
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
1.东海湾太古二期、太古三期、东海湾丽园、翡翠园别墅区。
2.幼高专、东海湾实验学校、东海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子女)。
泉州市培蕾实验幼儿园
1.泉州市户籍3-7周岁的特殊幼儿(包括视障、听障、孤独症幼儿)。
2.华大街道办事处城东社区、南埔社区的适龄普通幼儿。
招生入学办法
(一)优先招收的对象和具体条件
各市直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政策照顾对象,“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
(1)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
(二)有剩余学位的应积极向社会开放
市直幼儿园在完成招收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政策照顾对象以及户籍在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后,如有剩余学位应积极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进一步规范有空余学位的招生办法,7月8日—7月12日,各市直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录取办法。
落实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入学办法
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其中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和泉州市第一、二、三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条件的适龄幼儿申请到市直幼儿园入学,按照省、市相关政策给予优待。与去年相比,今年秋季新增泉州市第三类别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幼儿园。
落实台胞适龄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优待政策
今年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等精神,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台胞适龄子女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可申请到市直幼儿园就读。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
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市直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
招生程序和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控制在:6月20日前各市直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公告;7月5日—7月6日,各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于6月6日—7月1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7月8日—7月12日,各市直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录取办法;8月1日前,分发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结束。
政策来源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9d-C-4DnOsNTthHYU5zg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