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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西陵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政策 2020年宜昌市西陵区小学划片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5-27 16:22:22
The Beginning

  2024宜昌西陵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政策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登陆平台申请

  申请时间:6月24日至27日

  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公民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统一使用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以下三种方式均可登陆:

  宜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热点查询“招生入学”,网址 http://jyj.yichang.gov.cn/;

  湖北政务服务网:宜昌市特色服务“适龄儿童入学 ”,网址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areaId=420500000000;

  移动端:“宜格服务”小程序或“宜格服务”居民微信群。

  温馨提示:

  招生平台6月24日正式开通,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集中报名可能造成网络拥堵,请家长不要着急、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报名。

  2.线下登记申请

  申请时间:6月25日至26日

  跨省、市小升初且符合我区就读条件的学生,持学生户口、全国统一学籍卡片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做学籍添加后进行网上报名;无身份证号、港澳台与外籍小学毕业生需持户籍信息、居住信息与监护人工作信息到片区对应学校线下登记并报区教育局审批后办理。

  二、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1、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步的招生原则,不断促进西陵教育优质、公平、均衡发展。

  2、招生对象

  小学:原则上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西陵区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2024年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符合西陵区初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少年。

  3、招生条件

  把握划片招生和学位统筹相结合原则,以小学45人/班和初中50人/班的班额为最高限额,按以下招生条件顺序分批次录取:

  1)自有产权房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西陵区拥有住宅性质产权房(含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拆迁还建房、自建房,不含商铺、仓库、商业公寓等);

  2)“三代同堂”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宜昌城区无房产,居住在西陵区内房产权属为(外)祖父母的房屋中,且学生户籍跟随该房屋;

  3)租住公租房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宜昌城区无房产,居住在西陵区公租房;

  4)符合政策性优待

  符合政策性优待的适龄儿童。

  5)租住户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宜昌市城区无房产,租住在西陵区,学生本人具有西陵区户籍;

  6)外来人口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西陵区有效居住证或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在宜昌市城区无房产,在宜昌城区合法稳定就业;

  7)其他

  符合其他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4、所需有效证件材料

  户籍证明材料(三选一)

  ①大陆地区: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当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非自己父母时,还需提供监护人取得监护权的合法证明。

  ②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来往大陆通行证,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③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护照与签证,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5、正式居住房证明材料(三选一)

  ①购买宜昌市西陵区产权房(含商品房、房改房、军产房、经济适用房、集体安置房未办证、拆迁户、自建房等情况):

  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需提供具有住宅用途的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房产查询证明或有效购房合同与发票等有效证件。

  ②拥有租赁性住房(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等):

  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③租住住宅用途住房:

  适龄儿童少年为西陵区户籍: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需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合同。

  适龄儿童少年为非西陵区户籍: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需提供宜昌市西陵区居住证或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并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合同。

  6、工作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为非西陵区户籍、租赁住房:父或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监护人在西陵区工作证明,如有效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温馨提示:

  1.学生对应片区学校依据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正式居住房和本人的户籍信息,若二者信息不一致,以正式居住房信息为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应片区学校以居住证(或正式租房)信息和务工经商证明为准。

  2.申请公办小学、初中所需有效证件的办理日期截止2024年7月1日前有效。

  7、录取办法

  1.统筹学位

  当申请学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学校的学位;符合招生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初中新生,视作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学生,不影响分配生资格。

  2.发放通知

  招生工作结束后,通过电话短信和“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向家长告知相关入学信息。

  8、公办学校网上学位申请流程图


  
THE END

TAG:监护人  宜昌市  适龄儿童  户籍  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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