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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泉州丰泽区小升初报名时间 泉州市丰泽区小升初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5-30 15:35:38
The Beginning

  泉州丰泽区小升初报名安排

  2024年我区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5月27日至30日,初中招生报名

  ⑴民办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网上报名,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报名(网址:http://czxt.qzedu.cn)。

  公办初中报名登记,辖区小学毕业的由毕业学校组织报名,非我区小学毕业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审核登记报名。

  辖区小学毕业的小学毕业生,若自愿回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初中,需到其毕业小学及区教育局开具《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附件6),同时不再参与我区的初中招生报名及招生录取。

  ⑵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料填报说明

  ①辖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家长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学生一寸证件近照1张,由所在毕业小学统一组织填写《2024年泉州市丰泽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附件5),经毕业学校审核汇总,于规定时间前送交区教育局审核确认。

  ②户口属丰泽户籍但目前未在本辖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家长须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学生一寸证件近照1张、《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附件6),于规定时间前到区教育局填写《2024年泉州市丰泽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附件5)及审核确认。

  ③非我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家长须带身份证、户口本、“两证”(详见本《实施意见》有关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招生条件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学生一寸证件近照1张、《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附件6),于规定时间前到区教育局填写《2024年泉州市丰泽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附件5)及审核确认。

  ④港澳台籍、华人华侨的小学毕业生,其中:我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家长须带相关证明(详见本《实施意见》有关港澳台籍、华人华侨和外籍小学毕业生招生条件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所在毕业小学统一组织填写《2024年泉州市丰泽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附件5),经毕业学校审核、汇总,于规定时间前送交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确认;另,非我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家长须带相关证明(详见本《实施意见》有关港澳台籍、华人华侨和外籍小学毕业生招生条件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学生一寸证件近照1张、《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附件6),于规定时间前到区教育局填写《2024年泉州市丰泽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附件5)及审核确认。

  ⑤符合参加泉州五中(桂坛校区)、泉州五中(城东校区)、泉州一中(东海校区)、华侨大学附属中学等4个校区电脑派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填写《2024年泉州市丰泽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内含市直初中电脑派位招生志愿栏)时,只能在志愿栏中填写相应的一所中学,填写其他中学,志愿无效。具体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5月31日至6月3日,审核政策照顾生资格

  ⑴小学毕业生中的双胞胎(含多胞胎)若要求在同一所初中学校入学就读,应于报名前向区教育局申请以捆绑方式、用同一报名号参加电脑派位的,需填写《泉州市公(民)办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附件7),以及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⑵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报各县(市、区)人武部或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汇总确认后交由区教育局审核;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汇总确认后交由区教育局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汇总确认后交由区教育局审核;高层次人才子女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进行网上申报。上述照顾对象于规定时间前,将填写的《2024年泉州市公(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附件8)及佐证材料报送相应身份认证部门汇总确认。

  ⑶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需填写《2024年泉州市公(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附件8),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上述照顾对象应于规定时间前,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区教育局审核汇总。6月3日前报市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3.7月5日(时间若有变更,另行通知),辖区市直公办初中学校及泉州五中桂坛校区面向我区电脑随机派位招生。

  4.7月8日至9日,我区户籍且符合户籍迁入时间、住房产权规定要求的小学毕业生(扣除已被民办初中及市直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录取的),按区属各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对口直升安排入学,由被录取初中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我区户籍但无符合户籍迁入时间、住房产权规定要求的小学毕业生(扣除已被民办初中及市直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录取的),经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由被录取初中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5.7月11日至12日,申请就读区属公办初中学校的随迁子女(扣除已被民办初中及市直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录取的),我区小学毕业生的按毕业小学(非我区小学毕业生的按居住证)所属街道到以下安排对应的公办初中学校审核。

  泉州师院附属中学负责审核丰泽街道、东湖街道、泉秀街道及所属片区小学;城东中学负责审核城东街道、华大街道及所属片区小学;东海中学负责审核东海街道及所属片区小学;北峰中学负责北峰街道、清源街道及所属片区小学。

  学生和家长须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详见本《实施意见》有关随迁子女招生条件要求),前往安排对应的初中学校登记、审核。审核时,被认定为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的,学生及家长应当场提出疑议,学校现场给予答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审定为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各初中学校应当场劝其返回户籍地就读初中。

  ①无法提供符合招生录取条件的社保缴费凭证、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②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

  ③故意隐瞒就学经历,未能提供正确的全国电子学籍信息的。

  ④错过规定登记、审核时间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

  如有问题,可致电咨询对应学校。

  城东中学,电话:0595-22678262;

  泉州九中,电话:0595-22589160;

  东海中学,电话:0595-22907071;

  北峰中学,电话:0595-22883341;

  泉州师院附属中学,电话:0595-22101773。

  6.9月15日前,各初中学校应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确认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必须统一)。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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