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市、镇有关幼儿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切实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招生入学秩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请适龄幼儿的监护人按以下招生流程做好相关报名事宜。
一、招生对象及数量
(一)小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健康幼儿,招生175人。
(二)中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健康幼儿,招生42人。
(三)大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健康幼儿,招生47人。
二、招生流程
第一阶段:招生宣传和预约递交纸质材料阶段
(一)预约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5月24日16:00。
(二)预约方式:采用网上预约的方式。(预约二维码见附件1)
第二阶段:递交纸质材料阶段
2024年5月23日至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6:00)幼儿的监护人按预约时间到中心幼儿园递交纸质材料,无需幼儿随同,逾期不受理。递交纸质材料清单如下:
(一)《东莞市清溪镇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入园申请表》1份。(请自行下载附件2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二)父母双方和幼儿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方户口簿的户头、户主一并提供)。(复印件样本见附件3)
(三)提供当地镇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儿童入园(学)健康检查表》复印件。(检查结果3个月内有效,检查表需加盖医院公章,并要有医生检查意见和医生的签名,否则将会作退件处理。)
第三阶段:材料审核、公示录取名单阶段
(一)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6月7日。
(二)录取原则:如报名总人数超过学位数,则由现场抽签决定入读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批录取清溪镇重河村委会原户籍幼儿。
2.第二批录取在清溪办理出生入户的幼儿。(如第二批申请人数超过所能提供的剩余学位总数,则改为现场抽签决定入读资格,同时取消第三批招生环节。)
3.第三批录取出生入户后户口迁入清溪的幼儿。(如第三批申请人数超过所能提供的剩余学位总数,则改为现场抽签决定入读资格,同时取消第四批招生环节。)
4.第四批录取非清溪户籍幼儿。(如超过所能提供的剩余学位总数,则改为现场抽签决定入读资格。)
(三)结果公示:6月11日至6月18日将在清溪教育公众号和清溪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公示录取名单。
(四)领取录取通知书:6月19日至20日期间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到中心幼儿园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其他事项
(一)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预约递交纸质材料,预约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逾期无效。(尤其要注意正确填写手机号,如号码错误,将收不到短信通知。)
(二)具体抽签方式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家长,收到信息的家长需到园现场抽签,没有参与现场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三)严格禁止弄虚作假。对幼儿入园所提供的预报名信息、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入读资格。
(四)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幼儿,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
(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清溪镇中心幼儿园所有。
联系电话:0769-87731905
附件1:预约递交纸质材料二维码
附件2:“清溪镇中心幼儿园新生入园申请表”二维码
附件3:户口簿复印件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