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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指南 武清区幼儿园招生简章2021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6-03 12: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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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清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指南

  为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政〔2024〕6号)要求,结合《武清区高质量推进学前教育资源普及普惠(2023—2024年)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制定2024年武清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强化公益普惠。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巩固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进科学保教,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充分利用现有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公办幼儿园“应招尽招”,惠及更多幼儿。

  (二)坚持属地管理。区教育局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统筹组织实施幼儿园招生工作。镇(街)教育办公室切实加强属地幼儿园招生管理,规范开展幼儿园招生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强化幼儿园办园监管。

  (三)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开展幼儿园招生。加强信息公开,优化细化服务流程,更加便民利民。

  二、相关政策

  (一)招生对象

  2024年幼儿园小班入园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幼儿。

  2024年幼儿园中班插班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4周岁的幼儿。

  2024年幼儿园大班插班对象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5周岁的幼儿。

  公办幼儿园:按照“应招尽招”原则,不限户籍,尽可能满足附近居民子女入园需求。

  部队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招生规模进行招生。

  (二)招生时间

  5月18日(星期六),各幼儿园(公办园、民办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5月25日(星期六)开始正式招生。具体时间、地点、方式、流程等事项,由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幼儿园制定。

  ()招生条件

  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时,须提供户口本、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自有住房、租房均可),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工作安排

  区教育局通过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政务网“政务公开”栏和武清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武清教育”发布《2024年武清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武清区2024年招生幼儿园名单”“武清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指南”。

  5月25日起,各园开展招生工作,如遇报名人数超过最大承载能力的直属幼儿园,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园要高度重视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7月25日至7月31日,系统将对满6周岁正常在园的幼儿学籍自动进行毕业操作,自动毕业完成后,系统将对规范命名的班级按照中班升大班、小班升中班的顺序进行升级。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区教育局统筹管理幼儿园招生工作,镇(街)教育办公室组织实施属地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相关规定。各镇(街)教育办公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调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健全联动机制,切实做好人员、设施设备、网络安全等保障,加强幼儿园报名工作期间综合保障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5月13日,各直属园、各镇(街)招生实施方案请报送至区教育局教育管理科。

  (二)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工作

  各镇(街)要建立健全入园需求监测机制,通过统计、公安、卫生健康、社区网格等多种渠道,做好入园需求测算,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计划。

  (三)加强幼儿园招生管理

  区教育局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强化幼儿园招生信息、招生广告宣传等方面的备案管理。民办幼儿园按照规模进行招生,各镇(街)要强化对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各幼儿园要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各园招生简章须经属地教育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区教育局,经区教育局终审后方可发布。

  (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招生来电来访咨询工作,就幼儿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招生宣传和答疑工作,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THE END

TAG:幼儿园  武清区  招生工作  教育局  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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