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企石镇插班生入学办理方法
(一)年龄要求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符合年级相对应的年龄(年满6周岁入学),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二)招生办法
1.户籍学生
(1)户籍学生申请企石镇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在2024年6月24日-28日期间向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由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申请志愿、家庭住址以及全镇公(民)办小学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含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发放学位补贴)解决。如教育管理中心安排的学位,家长主动放弃,本学年不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香港(澳门)的适龄儿童(初中除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镇户籍;本市外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初中除外),其父或母现在我镇工作且在我镇缴纳社保(逐月缴纳6个月以上)或在我镇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申请企石镇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在2024年6月24日-28日期间向企石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全镇公办学位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安排。该类学生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户籍学生需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须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学生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3)申请程序
申请入读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户籍生,需填好《企石镇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表》,于当年6月24日至6月28日期间,携带学生及家长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及户籍生1张小1寸免冠近照到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入读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收到书面申请并审核相关资料后,将在新学期开始前进行统筹安排,然后由录取学校于2024年7月24日前负责通知家长报到等事宜。
2.非户籍学生
申请民办学校。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