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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师范大学本科录取规则(江苏师范大学2021年录取原则)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6-06 12:25:33
The Beginning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考生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和各省高考招生方案进行录取,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不设专业级差。在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各省级招办对于录取规则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若各省级招办对于录取规则没有规定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比较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其他各省考生文科类按语文成绩,理科类按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按照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重要参考,调剂到其他专业,如不服从,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规则:

  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专转本、综合评价招生等特殊类型实行单独招生。考生须参加相关考试,按江苏省有关政策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招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和学校有关政策进行录取。

  足球运动、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考生须参加相关考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政策录取。

  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书法学、音乐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文化考试)和相关专业的统一考试且合格(专业考试)。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其省份投档排序规则录取。若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时,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相同,则参照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THE END

TAG:考生  教育部  成绩  专业  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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