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汨罗市城区学校划区招生区域(初中、小学)
招生办法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办法
1.严格遵循招生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合理制定招生方案。各镇学校必须按标准班额办学(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按规定时间完成适龄儿童(小学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统筹规划本辖区学校的招生区域,引导学生合理就近分流,确保生源均衡配置。
2.严格控制跨区域招生。因父母工作变动或家庭住址迁移需转校就读的,必须按学籍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双方学校同意、市教体局审核通过后依程序办理。
(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办法
采取“控制班额、审定计划、限定年龄、划分区域、报名申请、审核审批、录取公示”的办法进行。
1. 控制班额。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必须按标准班额办学(标准班额为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
2.限定年龄。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划分区域。根据学校地域分布、交通状况、招生计划和市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划定城区学校招生区域(见附件1)。民办学校不划定招生区域,面向全市招生。
4.报名申请。城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在籍小学毕业生的监护人须在汨罗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平台按区域向志愿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按照“一人一校”申报,不得择校。招生学校须设立招生公示牌,公示本校招生区域、学位情况、申请时间、联系方式、审核要求、招录方案等内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