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85797070、85797071
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体育局成立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组,明确人员分工及责任。学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管理与监督,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二)严肃招生纪律。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全面落实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严格审核流程,规范学籍注册,切实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及时纠正和依法依纪查处各种违纪违规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严肃问责。
(三)保障儿童入学。
1.确保特需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组织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特需儿童少年进行教育安置评估。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特需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中、重度特需儿童少年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特需儿童少年可安排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或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2.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学额已满学校要积极疏导随迁子女监护人到周边学校咨询、报名。学校不得拒收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
(四)规范办学行为。
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提前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执行均衡分班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各班的学额数量、师资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超规模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总数,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现象。
(五)做好宣传工作。
各校要认真、及时做好招生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学校公告等方式发布招生信息,主动对接社区、居委会和幼儿园宣传招生信息,设立专门招生咨询电话,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及咨询解答。
2024南通各区入学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