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无为市特殊教育学校是目前无为市唯一一所招收智力障碍类型儿童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建校以来,学校秉持“努力提高残疾孩子融入社会的能力”为办学宗旨,确立了“让每一个生命有尊严地生活”的办学理念,制定了“自尊、自强、自立、自信”的校训,树立“爱心奉献,求实创新”的校风,形成“有爱心、有耐心、有信心”的教风和“每天进步一点点”的学风,努力打造“温馨家园”式学校。
一、招生原则
为统筹做好2024年无为市义务教育阶段智力与发展障碍类学生招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以及无为市教育局印发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招收本市适龄残疾少年、儿童。
二、招生计划
招收义务教育阶段一、七年级新生各1个班(班额:8-12人/班)。
三、招生对象
1.本市户籍,一年级年满6--9周岁(2018年8月31日之前---201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七年级年满12--15周岁(2012年9月1日之后---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经医学部门专业鉴定为中重度智力障碍与发展障碍儿童、少年(含中轻度自闭症、唐氏综合征等)。
2.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标准为能独立正常行走、自行大小便);精神无明显异常,无攻击行为或自虐行为,能够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活。
四、招生办法
1.适龄智力障碍与发展障碍儿童由监护人陪同,在报名时间内到无为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及入学评估。
2.报名时请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地址页、家长页、学生本人页)、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免疫接种卡前往计划免疫接种医院换取)、智力检测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二年内)、病史检查等相关材料,彩色一寸照片1张。
3.学校将统一安排时间由医学专家、康复人员等组成的评估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入学评估,综合各方建议给予适当的教育安置结论。根据评估结果,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及时告知家长并予以公示。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在入学评估后由学校通知是否录取。
2.已录取学生实行试读制度,试读期为两周,期满符合就读要求的给予注册学籍。
六、招生时间
6月3日—6月7日:上午 8:30—10:30
下午 2:40—4:30
七、注意事项
1.为确保学生的健康、安全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申请就读学生中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或其它重大疾病的,其家长应如实告知,如有意隐瞒,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负。
2.学校为非寄宿制学校,为了学生安全,所有学段要求家长按学校规定时间自行接送,父母(或监护人)须有每日接送能力。
3.学生入学后需经过两周试读,如果生活自理能力弱,身体或精神状况不能适应学校生活的,本学期不安排入学。
八、报名地点
无为市特殊教育学校[无为市无城镇恺帆路 1 号(城南公园对面)]。
联系电话:13155816609
联 系 人: 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