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公办学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坦洲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4);
3.坦洲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
4.确需跨镇街在坦洲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坦洲镇工作且截止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坦洲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5.参加2024年坦洲镇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民办学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招生规划
● 坦洲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含中茂学校公办班)计划招生约2988人。
● 坦洲镇公办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约2409人。
● 坦洲镇民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566人。
● 坦洲镇民办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881人。
入学程序
信息登记
2024年公、民办学校招生都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坦洲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符合坦洲镇招生条件的,选报“坦洲镇”进行报名登记,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坦洲镇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坦洲镇进行报名登记。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到原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找招生负责的老师协助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
志愿填报
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坦洲镇公办学校和坦洲镇民办学校。
● 公办初中志愿
符合坦洲镇公办初中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第一批次的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也不填报第二批次坦洲镇内的民办学校,可不填写市招生平台上的入学意向,由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初中。
就读公办初中的多孩家庭选择“长幼随学”,到镇招生办递交纸质申请资料。
● 公办小学志愿
符合坦洲镇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第一批次的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也不填报第二批次坦洲镇内的民办学校,可不填写市招生平台上的入学意向,直接在“坦洲镇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志愿填报平台”中进行志愿填报(扫下方二维码),由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小学。
根据监护人房产所在地(没有房产根据入学儿童户籍所在地)选择对应的学区,再根据学区对应的学校填报4个志愿(学区划分详见附件2)。
就读公办小学的多孩家庭可在志愿填报选择“长幼随学”,同时填写同一家庭哥哥姐姐就读的坦洲镇公办小学信息,并上传学籍证明,镇招生办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 民办学校志愿
坦洲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属地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三种类型。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
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招生办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投档录取
● 第一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根据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此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 第二批次录取
▶ 坦洲镇公办初中录取裕洲村和新合村户籍生、积分排名后60位及居住在新合村、裕洲村的积分生安排到坦洲三中就读。其余积分生和户籍生由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到坦洲中学、坦洲实验中学就读。
▶ 坦洲镇公办小学录取第二批次志愿录取工作由坦洲镇招生办负责。依据“大学区招生,就近入学,参考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
● 坦洲镇公办小学招生学区划分全镇分四个学区(划分地图详见附件2),划分如下:
东北学区:沙坦路、坦神北路、坦洲河为界围成的坦洲镇东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永二小学、永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阳光小学、七村小学、方德小学;
东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为界围成的坦洲镇东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七村小学、同胜小学、十四村小学、阳光小学、同德小学,以及中茂学校公办学位;
西北学区:坦洲河、沙坦路、坦神北路围成的坦洲镇西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前进小学、群联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永一小学、方德小学;
西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金斗大桥以东段)为界围成的坦洲镇西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合胜小学、安阜小学、裕洲小学、十四村小学、联一小学、方德小学。其中国际花城小区沿花城大街、环湖东街、体育场分成东西两片区,东片划入金斗湾小学学区,西片划入方德小学(划分地图详见附件3)。
● 坦洲镇公办小学学位安排坦洲村社区、合胜社区、十四村社区、七村社区、同胜社区、安阜社区、联一村、永一村、永二村、群联村、裕洲村、新前进村等12个村(社区)的户籍儿童,安排到户籍所在村或社区的小学就读,坦洲村社区户籍儿童安排在林东小学就读。
新合村的户籍儿童由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学位,优先安排在裕洲小学就读。
金斗社区户籍生、跨村(社区)就读生(即户籍在某村或社区,房产在其他村或社区)、本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跨镇街就读生。根据监护人房产证所在地,按照学区划分申请入读对应的学校。若申请人数多于学位数,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入户和房产证明材料必须在入学报名时提供,入学报名之后入户和购买房产的不予办理)。
公建配套学校所在小区业主的符合在坦洲就读条件的适龄子女。第一志愿申请入读金斗湾小学或方德小学且其监护人房产在国际花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金斗湾小学或方德小学就读(国际花城小区内部学区划分,详见附件3);第一志愿申请入读阳光小学且其监护人房产在锦绣阳光花园1-8期的,优先安排在阳光小学就读;第一志愿申请入读同德小学且其监护人房产在佳境康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同德小学就读;第一志愿申请入读中茂学校公办学位,且其监护人房产在中澳新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中茂学校就读。
因阳光小学学位不足,东北学区中,以环洲北路为界,北边划入方德小学或学区对应的其他学校。符合条件的各类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由招生办根据申请情况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共15类(附件4):一是《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已明确的“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的14类人员适龄子女”;二是坦洲镇行政、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骨干等对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有贡献的人员以及对市、镇重点工作做出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
因坦洲中心区公办学校学位紧张,对户籍生的学位分配按照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顺序分配。
小学一年级积分生按申请积分时提供的其监护人房产证地址(无房产的以居住证为准)所在学区申请入读学校。根据积分的高低,参考所填报志愿,由镇招生办根据学位情况统筹确定录取学校。
▶ 坦洲镇民办学校录取坦洲镇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本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招生办重新核定。
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 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第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 被第二批次志愿坦洲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与信息补报,由镇街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被第二批次志愿坦洲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如补录不成功,可参与信息补报。
信息补报
● 公办学校补录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招生办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 民办学校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在镇招生办的指导下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已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镇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5),报中山市教体局备案,延缓入学时间。
招生咨询电话
● 坦洲镇招生办:0760-86786372
● 汇翠学校:0760-86210188
0760-86634611
0760-86637318
● 明德学校:0760-86688051
0760-86688061
● 华特雅学校:0760-86218888
● 爱华学校:0760-86630971
● 中茂学校:0760-85762233
附件
▲附件1:坦洲镇2024年公办、民办中小学招生人数规划
▲附件2:坦洲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学区划分办法
▲附件3:坦洲镇国际花城小区内部学位划分图
▲附件4: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附件5:广东省中小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