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辰区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方案
第一、招生政策
(一) 具有本市户籍(含蓝印户口) 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全部按照对口校免试就近升学。
(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小学毕业后申请升入我区初中学校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1.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居住证原件( 或申子居住证) 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北辰区的合法居所证明。
✔在本区自有住房的: 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户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本区租赁住房的: 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企业员工: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与天津市范围内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个体工商户: 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投资办厂或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 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范围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所在镇街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句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注: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费时限须自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迁子女入学预约登记时间之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至少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连续缴满),并保证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符合以上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本区公办初中就读,保障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民办学校招生。
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等,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招生简章在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前:不得擅自对外宣传。
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四)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第二、时间安排
本区各初中校在2024年6月30日~7月5日完成初中招生,7月12日前上报新生录取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