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申请人的积分情况以及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数,现将一年级和初一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公示如下。
一、莞城街道积分入学录取学校及学位供应数:
二、 志愿修改及公示时间
1.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4年6月11日14:30—12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积分申请镇街不能修改)。逾期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能再修改志愿。
2.公示期为2024年6月10日—16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为0769-22102696。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三、其他事项说明
申请人可关注“莞学堂”或“文化莞城”微信公众号,详细查询个人积分。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申请人可于7月3日登录东莞市招生平台查询个人录取情况。
咨询电话:0769- 22102696。
具体名单点击查询:2024莞城积分入学公示名单
THE END